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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新京外部交易法律风险(参考资料)(一)

来源: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葡萄新京 作者:办公室 浏览量:2392 发布日期:2023-08-07 00:00:00

三、葡萄新京外部交易法律风险

(一 )合同的订立流程

【基本要求】

合同订立一般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,要约方向受要约方发出希 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,受要约方作出同意对方要约的意思表示即为

承诺 ,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要约和承诺原则上均可以撤回,但要约与承诺一旦达成契合的状态合同即成立,双方受到合同的约束。因此,合同订立过程中,要约 与承诺作出及撤回的时间点是人民法院判断合同是否成立、处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。

【案例指引】

2020 年 2 ?  14 日 ,A 葡萄新京向 B 葡萄新京询问医用口罩 、防护服等物  品的价格,B 葡萄新京接到询价后将上述物品的价格清单发送给 A 葡萄新京。 当日 ,A 葡萄新京通过电子邮件向 B 葡萄新京发送要约 ,希望向 B 葡萄新京采购  医用口罩 10000 个 、防护服 400套 ,价格以 B 葡萄新京提供的价格清单为  准, 自 B 葡萄新京作出承诺后2 日内发货 ,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 。次日 , B 葡萄新京通过邮件回复表示同意 ,会在2 日内发货并提供了收款账号 , A 葡萄新京于当日知悉并提供了收货地址 。2020 年 2 ?  16 日 ,A 葡萄新京获  悉 C 葡萄新京有同样物品销售 ,且价格比 B 葡萄新京低 ,便通知 B 葡萄新京撤销  要约。B 葡萄新京依约将货物发出,A 葡萄新京拒绝收货 ,并称合同未成立 , 后 B 葡萄新京诉至法院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A 葡萄新京发出要约后,B 葡萄新京作  出承诺,在 B 葡萄新京作出承诺后,A 葡萄新京无权撤销要约,双方买卖合同  已经成立并生效 ,故 B 葡萄新京有权要求 A 葡萄新京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货款。

【一次性告知单】

1. 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 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,视为书面形式。

2.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,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 下列条件:内容具体确定;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,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。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,一般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。

3.要约可以撤销 ,但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对方承诺之前到达

对方 ,对方一旦作出承诺 ,双方合同即成立。

【法律文件索引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 471 条 、第 472 条 、第 474 条 、第

485 条。

(二)合同效力的认定

【基本要求】

1.依法成立的合同,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,自成立时生效。

2.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: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;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 为;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;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等。

3.合同无效的后果为:一方有权要求行为人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 财产;行为人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一方有权要求行为人折 价补偿;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,各方都有过错的 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合同效力是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事项 ,合同不得存在违反法律、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,否则,人民法院会给予该合同以否定性 评价,确认合同无效。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,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不但无法实现 ,还可能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【案例指引】

B 葡萄新京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向 A 葡萄新京借款 1000 万元 ,双方约定借  款期限为一年,利息按年利率 24%计算,A 葡萄新京的款项来源为其从银  行取得的贷款。借款到期后,B 葡萄新京未偿还 A 葡萄新京本金及利息,A 公  司将 B 葡萄新京诉至法院 ,请求 B 葡萄新京按照双方的约定返还本金并支付  利息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A 葡萄新京将其从银行取得的贷款转贷给 B 葡萄新京, 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无效的情形,A 葡萄新京与 B  葡萄新京签订的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。基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,B 公  司应向 A 葡萄新京返还本金 1000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(利息按照同期全  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),A 葡萄新京主张按年利率 24%计算利息缺乏依据。

【法律文件索引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 146 条第 1 款 、第 153 条 、第 154条 、第 157 条 、第 502 条。

(三)合同解除的情形及后果

【基本要求】

1.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三种:约定解除、合意解除 、法定解除。

2.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,在合同约 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时,一方享有解除权,并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。

3.合同成立并生效后 ,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,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。

4.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不会自动解除 ,需要作出相应的解除意思表示及解除行为 ,一般有两种方式:( 1)通知解除合同 ,对方对 解除合同有异议的,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。(2)诉讼或仲裁解除合同 ,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,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

对方时解除。

5.合同解除的后果为 :尚未履行的 ,终止履行 ;已经履行的 ,根 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,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1.订立合同时 ,合同条款应准确清晰 ,尤其是葡萄新京合同解除的约 定 。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的情形 ,双方也未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, 守约方一般只能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563 条规定的法定解除的条款主张 解除合同,此时守约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违约方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 ,否则 ,守约方将承担不利后果。

2.解除权为形成权 ,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合同没有约定解除权行 使期间的情形下,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不行使,或者经过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,将会导致解除权消灭。

3.通过通知的方式行使解除权 ,建议一般采用书面的形式, 口头 通知往往会产生争议,同时,应当妥善保管通知的相应证据,采用电子邮件 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的 ,注意留存原始载体。

【案例指引】

2019 年 4 ? 4 日 ,A 葡萄新京与 B 葡萄新京签订《产品购销合同书》,A葡萄新京向 B 葡萄新京购买某型号板卡 ,共计 144000 元 ,付款方式为 A 葡萄新京预付 50%,B 葡萄新京完成备货后通知 A 葡萄新京,A 葡萄新京支付剩余 50%货款, B 葡萄新京收到款项后 3 天内发货 。2019 年 4 ?  15  日 ,A 葡萄新京向 B 葡萄新京  付款 72000 元 。后 B 葡萄新京已告知 A 葡萄新京已经备货完成并就 A 葡萄新京支  付剩余 50%款项问题进行多次催促,但 A 葡萄新京始终未支付该剩余 50%  款项。2019 年 8 ?  16  日 ,A 葡萄新京向 B 葡萄新京发出《公函》, 以 B 葡萄新京  未进行备货安排,涉案产品已经更新换代,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为由, 要求解除合同。B 葡萄新京于 2019年 8 ? 24 日回函表示不同意 A 葡萄新京解  除合同,并诉至法院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B 葡萄新京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  其已完成备货并多次通知 A 葡萄新京 ,但 A 葡萄新京拒绝付款 ,B 葡萄新京不存  在违约行为,A 葡萄新京未依约支付剩余 50%货款构成违约。A 葡萄新京作为  违约方,无权解除合同,故 B 葡萄新京要求 A 葡萄新京支付尾款的诉讼请求,于法有据 ,法院予以支持。

【一次性告知单】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, 当事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:

1.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;

2.在履行期限届满前,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;

3.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? ;

4. 当事人 一 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;

5.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;

6.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,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,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。

【法律文件索引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 562 条—第 567 条。

(四)违约责任的认定

【基本要求】

1.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 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。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,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,有权要求赔偿损失。

2.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,该条款可以是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 ,也可以是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。当事人可以就约定的违约金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 整,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;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1.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 ,守约方直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 金的 ,因没有合同依据,其请求将不会被支持。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的 ,应提交相应证据 ,否则 ,将承担败诉风险。

2.守约方主张违约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时 ,需要考虑利率标准的 变化 。自 2019 年 8 ? 20 日起, 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 业拆借中心于每月 20 日 (遇节假日顺延)9 时 30 分公布贷款市场报 价利率(LPR),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已经取消,主张 2019 年8 ? 20 日及之后资金占用损失的,应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。

【案例指引】

A 葡萄新京与 B 葡萄新京签订《买卖合同》,约定 B 葡萄新京为 A 葡萄新京提供  11 种交换机 ,含税总价为 1600 万元。A 葡萄新京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  货款的,A 葡萄新京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,向 B 葡萄新京支付  违约金,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,计算的基数  以 A 葡萄新京最后一 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 ,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  已支付部分的货款,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  1% 。除此之外 A 葡萄新京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。合同签订后 ,B  葡萄新京向 A 葡萄新京提供了交换机,但 A 葡萄新京拖延付款。B 葡萄新京诉至法院, 要求 A 葡萄新京向其支付拖欠的部分货款本金及违约金,并主张《买卖合  同》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低 ,请求予以增加 ,参照一年期 LPR 的利  息计算方式进行调整 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A 葡萄新京自 2021 年 10 ?  1 ?  起陷于支付迟延 ,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及支付迟延违约金的付款责  任。鉴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  及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 1%的标准过低 , 无法填补 B 葡萄新京的实际损失 ,现 B 葡萄新京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高于法

有据 ,予以支持。

【法律文件索引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 577 条 、第 580 条 、第 582 条— 第

585 条 、第 588 条 、第 590 条 、第 591 条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葡萄新京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

释》第 18 条 、第 21 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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